2018年1月26日上午,我院召开寒假期间宁静事情部署会。學院領導班子成员、各环节卖力人、全体实验员加入了聚会会议。陆海平书记主持聚会会议。
會上,全文傳達學習了《關于做好寒假期間宁静保衛事情的通知》(內農大保發〔2018〕1號)、《關于做好2018年寒假期間實驗室宁静事情的通知》(內農大教發〔2018〕2號)、《公安部關于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教務處《關于進一步加強教學實驗室宁静事情的通知》,部署了學院寒假期間宁静事情。
學院要求1月26日下午下班前院屬所有房間(辦公室、實驗室、研習室等)進行一次宁静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即時整改落實,一律關閉水、電,鎖好門窗。明確實驗員爲各實驗室宁静直接責任人;教授辦公室責任教授爲宁静直接責任人;系主任、院辦公室主任、學辦主任、團委書記、工會主席、檔案資料室負責人爲所屬房間宁静直接責任人;舊報告廳一樓學生會、記者站、黨員服務站、學生發展指導室、創新實驗室,學辦主任和團委書記爲宁静直接責任人;舊報告廳二樓研習室,測繪工程系主任爲宁静直接責任人;舊圖書館二樓研習室、辦公室,史小紅爲宁静直接責任人;水利樓東側彩板房,申向東爲宁静直接責任人;水利樓機房,鄭永朋爲宁静直接責任人,門衛值班,院辦公室主任爲宁静直接責任人,負責治理、督查事情。
導師寒假期間如需留研究生在校完成科研課題項目做實驗者,須向學院提交書面申請書,與學院簽訂宁静責任書,承擔宁静直接責任人責任,嚴格遵守教務處《關于進一步加強教學實驗室宁静事情的通知》《關于做好2018年寒假期間實驗室宁静事情的通知》各項規定,現場指導學生做實驗,做好實驗室使用記錄,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
學院要求学生事情办公室、领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提醒学生返校途中交通宁静、人身及工业宁静,寒假期间遵纪守法,不加入任何非法组织及运动。
學院要求值班领导在办公室值班,值班教师必须在院办公室值班,做好巡查事情和值班纪录。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须自行提前落实替班人员,替班人员负值班责任,原值班人员负连带责任,无故缺岗者按旷工处置惩罚,并肩负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學院領導肩负分管领域的宁静领导责任,党委书记、院长肩负第一责任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