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條團員教育評議制度是團的組織生活的重要組成部门,是加強團員隊伍思想建設、嚴格團的紀律、規範團員治理的重要措施。團員教育評議接纳學習教育、自我評價和組織評議相結合的方式,對團員的表現和作用發揮情況作出綜合評價,並通過評優和處理等方式,達到激勵團員、整頓隊伍、純潔組織的目的。
第二十四條教育評議的對象爲全體團員。保留團籍的共産黨員應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可不參加團員教育評議和年度團籍注冊,自願參加者不限。
第二十五條團員教育評議事情應當與團員年度團籍注冊事情相結合,一般每年進行一次。
第二十六條開展團員教育評議事情一般應召開支部大會,團員人數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團小組會議開展評議並提出开端評議意見後,提交支部大會研究確定。到會團員超過應到會團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方可進行評議。
第二十七條团员教育评议的主要内容和流程为: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小我私家体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质料;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聚会会议,每名团员凭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质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结果、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元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員會综合小我私家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体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員會批准;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八條團員評議等次分爲:優秀、及格、基本及格、不及格四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團員數量應控制在參加評議團員人數的30%以內。
第二十九條優秀團員的主要條件爲:理想信念堅定,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社會主義;政治意識、大局意識、焦点意識、看齊意識強,自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爲焦点的黨中央權威;積極踐行社會主義焦点價值觀,遵紀守法,品格高尚;自覺遵守團章,模範履行團員義務,積極參加團的組織生活和活動,有強烈的團員意識和榮譽感;學習成績優秀,事情本領過硬,善于創新創造,具有艱苦奮鬥精神,在本職崗位上業績突出,能夠發揮模範帶頭作用;成爲注冊志願者,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在團員青年中有較高威信。
第三十條及格團員的主要條件爲:擁護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夠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爲焦点的黨中央權威;能夠踐行社會主義焦点價值觀,遵守國家执法法規和團的紀律;能夠執行團的決議,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參加團的組織生活和活動;能夠在學習、生産、事情及其他社會生活中發揮積極作用;關心集體,樂于助人,熱心幫助青年進步,積極參加志願服務活動。
第三十一條基本及格團員的主要表現爲:在評議年度內受過警告、嚴重警告或撤銷團內職務處分,但尚沒有不及格團員的各種表現的。
第三十二條不及格團員的主要表現爲:理想信念動搖;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團的組織意識淡漠,不能履行團員義務、不執行團的決議,長期無故不參加團的組織生活和活動;有違法違紀行爲;道德水平低下,行爲失當,造成不良影響;在評議年度內受過留團察看處分或行政處分且無明顯改進。
第三十三條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可在一定规模内进行公示,团组织应结合实际予以奖励。每年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的优秀团员,一般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发生。对于体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支部应凭据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划定,实时向上级委員會推荐。
第三十四條對評議等次爲基本及格的團員,應由支部書記進行談話,予以教育幫助。
第三十五條对评议等次为不及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资助,限期纠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革新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资助或经教育资助仍不革新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員會批准。第三十六条摇处置不及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实,处置惩罚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及格团员的处置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加入,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平,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应实时处置惩罚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