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凭据《關于開展2015—2016學年全區普通高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優秀大學畢業生”評選活動的通知》(内教学工字〔2016〕10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全区普通高校“三勤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6届自治区“优秀大学结业生”评选运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规模:2016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推荐尺度:
(一)三勤学生
1.能够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门路,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焦点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国家执法,自觉履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文明的行为习惯,积极加入团体运动和社会事情;
3.热爱所学专业,专业功底扎实,学习勤奋,刻苦钻研,知识广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强,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各科学业结果优异;
4.积极加入社會實踐运动和文化科技运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结果突出的或在国家、省级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性角逐中获奖的;
5.积极加入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体育到达国家划定的尺度或在大型体育竞赛中取得突出结果。有康健的身体素质,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
6.曾获得校级“三勤学生”称谓(获得本学年度校级“三勤学生”称谓者优先推荐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能够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门路,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焦点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国家执法,自觉履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文明的行为习惯,积极加入团体运动和社会事情;
3.在班级、院系、学校担任学生干部或在学生会、研究生会、宿舍治理委員會、共青团等相关部门担任职务的,带头加入学生党建、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主动服务同学,有较强的组织治理能力,事情结果突出;
4.积极加入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上要求上进,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在学生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热心各项公益运动,积极加入社會實踐,主动为团体和他人服务,善于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6.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谓(获得本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谓者优先推荐评选)。
(三)优秀大学结业生
1.能够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门路,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焦点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国家执法,自觉履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文明的行为习惯,积极加入团体运动和社会事情;
3.评选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7月结业的应届结业生,其它年级学生不在评选之列;
4.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全面生长,体现突出,在班级中有良好的影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业结果、综合测评、体育结果等在班级中名列前茅,结业论文或结业设计优秀;
5.在专业竞赛、科技創新、发现缔造、社會實踐、志愿服务、自主创业等方面获得奖励或有突出结果的,或者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元、艰辛、边远地域和下层就业、创业的结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6.曾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谓(获得本学年度校级“优秀结业生”称谓者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选、推荐要求
1、候选人的提名必须在班级充实酝酿,通过民主评选发生。
2、各学院要严格按分配名额组织评选,不得超出或小于分配的名额(名额分配见附件三)。
3、各学院要按要求填写混名册和挂号表(见附件一、二),挂号表两份(备注栏中标明申请类别),混名册一份并要求报送电子文档(花样为EXCEL,要求每项内容必须填写),于2016年4月11日上午下班前报学生处助学办(要求学院必须在本院规模内公示两天)。
4、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现缔造等方面事迹突出的,或在全国或地域性重大赛事或运动中取得优异结果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在智育、体育方面的评选条件,破格加入自治区级“三勤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结业生”评选。(如有推荐的学生,需附佐证质料)。
5、在校期间有失信纪录的、有不良体现或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的,不得评选以上三类奖项;曾获得以上奖项,在离校前有任何不良体现或受到任何纪律处分的,学校将取消奖励并进行公示,再报教育厅思想政治与学生事情处存案。
特此通知
学生事情处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