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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評選2016屆校級優秀畢業生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3-21 編輯:楊逸隆 浏覽次數:

各學院: 

校級優秀畢業生評選事情已經開始,請各單位根據評選辦法認真評選,並在3月28日前完成系統申請和质料報送事情。 

評選要求 

1、候選人的提名須在所在班級充实醞釀,通過民主評選産生。 

2、對在見義勇爲、舍己救人、拾金不昧、發明創造等方面事迹突出、在當地有重大影響的學生,可適當放寬評選條件,破格評選,但必須附佐證质料。 

3、按要求填寫登記表,一式一份。 

4、根據《關于在全校進一步開展“優良學風班集體創建”活動的通知》(內農大學字[2008]31號)文件精神,對“優良學風標兵班”“優良學風班”和“學風進步班”的名額給予適當傾斜,傾斜原則爲:凡在本年度優良學風班集體創建過程中受表彰的班級所能涉及的評選項目均在以前基礎上增加班級總人數6%的名額,但評選對象必須切合評選條件,傾斜名額只能用于受表彰班級,不得用于其它班級。報數據時要在“備注欄”中注明受表彰班級的類別。 

特此通知 

附:1、優秀畢業生評選條件 

2、優秀畢業生登記表 

學生事情處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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