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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水建院研究生畢業發表論文的規定
發布時間:2019-11-06 編輯:郭金燕 浏覽次數:

內蒙古農業大學

水利與土木建築工程學院

水建院研字[2013]02號

關于水建院研究生畢業發表論文的規定

經2013年9月3日學科主任會議,我院對研究生畢業發表論文作出新的規定,具體如下:

1、2014屆及以後的碩士畢業生,至少以第一作者發表1篇中文焦点期刊論文;

2、2011級博士研究生,在畢業時至少以第一作者發表1篇EI收錄的期刊論文,且綜合影響因子≥0.7;或者1篇SCI收錄的期刊論文,影響因子暫不作要求;或者至少發表2篇CSCD收錄的期刊論文,要求每篇的影響因子≥0.8,且累計影響因子≥2.0;

3、2012級連同以後入學的博士研究生,在畢業時至少以第一作者發表1篇SCI收錄的期刊論文,且影響因子IF≥0.7;或者至少發表2篇EI收錄的期刊論文,要求每篇的綜合影響因子≥0.7,且累計綜合影響因子≥1.5;或者至少發表2篇CSCD收錄的期刊論文,要求每篇的影響因子≥0.8,且累計影響因子≥2.0;

4、對于本校畢業的優秀博士研究生有意向留校任教的,要求發表1篇SCI收錄的期刊論文,單篇論文影響因子IF≥2.0;或者2篇SCI收錄的期刊論文,單篇論文影響因子IF≥0.7,且累計影響因子IF≥2.5。

內蒙古農業大學

水利與土木建築工程學院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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